中国证监会于10月27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发行上市、交易监管、退市机制等关键环节推出23项系统性举措,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从分散化、局部化向全链条、制度化保护迈出重要一步。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与责任压实,为中小投资者打造更公平、透明、安全的投资环境。
制度革新筑牢权益防线
针对新股发行环节,《意见》明确优化定价机制,试点对长期锁定比例更高的网下投资者提高配售比例,同时严控询价机构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行为,推动合理定价。在信息披露领域,要求招股说明书以简明易懂为原则,建立示范文本体系,并将信息披露质量纳入保荐机构执业评价指标,从源头提升透明度。针对退市风险,《意见》创新性提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需引导控股股东先行赔付”机制,并为自愿退市的上市公司设置现金选择权,确保投资者退出路径清晰。
压实主体责任 形成保护合力
新规构建了多层次责任体系:监管部门将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对实际控制人实施精准追责;经营机构需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产品销售流程,并建立投诉处理长效机制;上市公司须强化分红回购力度,2025年沪深两市现金分红规模预计达2.3万亿元,同时鼓励“注销式回购”提升股东回报。司法部门同步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广“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模式,2025年通过调解、诉讼等渠道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超109亿元。
科技赋能监管 护航市场公平
在交易环境优化方面,《意见》全面升级融资融券、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则,严禁交易系统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严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乱象。针对程序化交易,建立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强化数据核查与风险预警,保障市场公平性。同时,推动投资者保护机构拓展诉讼功能,支持其针对资金占用、利益损害等行为提起代位诉讼,并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引导理性维权。
法治筑基 培育理性投资生态
新规注重法治保障与投资者教育并重:一方面,配合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夯实法律基础;另一方面,将投资者保护嵌入立法审查机制,建立立法联系点听取公众意见,推动形成“立法-监管-司法-市场”协同保护格局。证监会主席吴清在政策吹风会上强调,新规是落实中央“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的关键举措,未来将持续完善投资者教育体系,引导形成崇法守信的市场文化。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占比超99%,新规通过制度约束、监管震慑与权益救济的有机结合,为中小投资者撑起“保护伞”,也为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注入持久动力。随着政策落地见效,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有望进一步深化,推动资本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