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北京4月14日电(记者丁峰 陈延特)深圳南山区,相距不过十余公里的两家科技企业,近日因6项专利对簿公堂——无人机巨头大疆创新(以下简称“大疆”)起诉科创板上市公司、影像设备领军者影石创新(以下简称“影石”),主张其前核心员工离职一年内完成的发明属于职务成果,相关专利权应归大疆所有。
这起看似寻常的专利权属纠纷,直击硬科技行业的核心命题:技术人员跳槽后短期内产出相似技术成果,权属如何界定?企业竞争又该如何在保护创新成果与尊重人才流动间找到平衡?
深圳科技双强为何对簿公堂?
2025年7月28日,一场跨界布局打破了全球消费级无人机与智能影像赛道的竞争格局。影石宣布进军消费级无人机市场,推出“影翎”品牌,直指大疆的核心业务;几乎同时,7月31日大疆发布首款全景相机Osmo 360,剑指影石的市场根基。曾经错位发展、各有所长的两家公司,瞬间进入正面交锋阶段。

DJI大疆位于北京的门店。新华网记者 陈延特摄
这场竞争的“战火”在2026年3月23日正式升级。大疆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就6项涉及飞控、结构、影像处理的核心专利主张权属。大疆指控,这些专利是多名前核心研发人员在离职不满一年内完成,技术内容与其在大疆原岗位任务“密切相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属大疆的职务发明。
案件争议的关键细节逐渐浮出水面。有两件涉及无人机飞行控制和结构设计的专利,影石在国内申请时将部分发明人记载为“请求不公布姓名”,但在对应的国际专利(PCT)申请中,却披露了该发明人的真实姓名——此人正是曾深度参与大疆无人机重点研发项目的前核心员工。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付继存副教授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明确指出,以他人挂名作为发明人或隐匿真实发明人,若被认定系“为了规避法律”,该行为不影响职务发明归属的认定。针对本案中“国内匿名、国际实名”的发明人披露差异,若根据国际申请中披露的实名信息可认定诉争专利为职务发明创造,那么该行为将被认定为故意规避法律,影石作为新单位有责任对涉案专利的研发过程或者技术来源作出合理解释。
面对大疆的指控,影石向新华网记者回应,涉事员工虽在大疆离职后一年内加入公司,但相关专利均为其在影石任职期间产生的“自主创新成果”,整个研发过程合法合规。
影石创始人刘靖康在社交平台解释,“隐藏发明人”是为尊重员工个人意愿,延迟技术人员名单暴露时间,并非仅针对大疆前员工。他还补充,涉案部分专利早在四五年前就已提交申请,因后续产品定义调整,多数专利并未实际投入使用。
这一解释未能完全打消外界疑虑。一位接近大疆的人士向新华网记者指出,影石成立于2015年,核心技术长期聚焦于防抖、全景拍摄和AI影像处理领域,直到2020年才开始涉足无人机领域,“对于一个在飞控、图传等高技术壁垒领域‘半路出家’的企业,能在短时间内产出与行业龙头高度相关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来源本身值得深究。”
目前大疆尚未公开披露涉事员工原岗位工作内容与涉案专利技术的具体比对证据,相关技术的延续性与传承性仍需法院结合双方证据进一步认定。
市场对此事的反应呈现出两面性。一方面,新华网记者在大疆和影石门店走访时发现,消费者普遍期待企业间的跨界竞争能够催生更优质的产品和更实惠的价格;另一方面,也有行业观点担忧,若核心技术的权属边界长期模糊,企业真正的原创研发动力可能被“换壳式抄袭”的不良风气所削弱。
法律如何界定创新成果的归属?
本案的核心争议,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修订)》第十三条,也就是业内俗称的“一年条款”。该条款明确规定,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原单位的职务发明。
付继存强调,司法实践中认定职务发明的核心在于“技术相关性”,而非简单的时间或人员关联。法院会综合考量诉争专利的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与员工在原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接触的技术信息之间,是否存在实质的延续性和传承性。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帅律师进一步解释,法律判断职务发明的基准并非专利的“申请日”,而是技术方案的“实际形成日”。这意味着,即便个别专利的申请日略超一年期限,只要能证明其核心技术构思在员工离职一年内已完成,仍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职务发明。
对于大疆这样的技术研发型企业,“一年条款”的司法适用尤为重要。
接近大疆的人士表示:“这并非‘以大欺小’,而是对行业创新底线的捍卫。如果挖取核心人才成为获取技术的通行模式,那么所有真正投入资源做研发的企业,都将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

影石Insta360位于福州的门店。消费者供图
影石则坚称,公司已充分履行了知识产权合规义务。在回复新华网记者时,影石表示已构建全流程知识产权风控体系,且对涉案专利系“自主创新成果”拥有充分的证据支撑。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杜凯律师指出,影石若要推翻“一年条款”形成的职务发明推定,需提供立项时间早于员工入职、研发记录完整且有其他团队成员参与、实验数据独立生成等能够构成完整证据链的材料,这对其举证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
硬科技正进入“专利深水区”
大疆与影石的专利权属之争,并非单一企业间的商业摩擦,而是中国智能硬件领域从模式创新、应用迭代,迈向底层技术攻坚与专利壁垒竞争的代表性案例。
当前全球智能影像市场已步入高速增长后的结构调整期。IDC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手持智能相机出货量同比增长83%,但细分赛道的竞争格局已日趋固化:全景相机领域,影石凭借前期积累占据超65%的出货量份额,而大疆凭借Osmo 360在同年第四季度快速切入,单季份额突破35%,直接撼动其市场优势;无人机领域则恰好相反,大疆长期构筑技术与市场壁垒,影石以“影翎”品牌跨界入局,双方业务全面交叠,竞争从错位发展转向正面硬碰。
市场上的贴身互搏,进一步倒逼技术竞争走向纵深。与早期依靠外观设计、功能组合的应用层创新不同,如今飞控、图传、影像防抖、全景算法等核心环节,均依赖长期研发投入形成的技术壁垒。这也使得企业的专利结构,直接决定其竞争韧性与风险底线。
截至2025年上半年,影石拥有专利998项,其中发明专利222项,发明专利占比为22%,776项专利布局集中在实用与外观层面。对比之下,大疆年研发投入超60亿元,累计专利超万件,持续以高价值发明专利构建护城河。杜凯表示,这一差距也解释了为何双方的竞争会迅速聚焦于职务发明这一核心法律争议。
付继存指出,当后发企业试图通过人才快速补齐技术短板,而头部企业坚决捍卫研发成果时,专利边界的模糊地带便极易爆发冲突。杜凯进一步指出,专利结构偏实用、底层创新储备不足的企业,在跨界进入高壁垒赛道时,更容易触发职务发明权属纠纷,也更难完成独立研发的举证。
针对行业竞争规律,杜帅明确提出,硬科技行业专利诉讼的爆发与产业竞争程度高度相关,行业开始打价格战,就意味着细分市场进入存量竞争,专利诉讼会随之集中爆发,“这种‘价格战+专利诉讼’的组合模式,已在手机、LED、新能源等领域成为常态,如今蔓延至无人机与智能影像领域,未来还可能在半导体设备、芯片、大模型等硬科技赛道持续显现。”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本案或将成为中国科技领域确立创新保护与人才流动平衡规则的重要契机,既要坚决打击恶意转移技术成果的侵权行为,又要避免因过度保护而束缚人才的合理流动,阻碍行业整体的技术有序扩散。这种“双向平衡”的规则构建,不仅是法律层面的内在要求,更是中国硬科技在全球竞争中行稳致远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