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的中国方案
6月11日拍摄的由中建二局承建的中国绿发尼勒克400万千瓦风电光伏项目(无人机拼接照片)
文/蓝虹
编辑/胡艳芬
11月11日至22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又被称为“气候融资大会”。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气候金融,重点议题是如何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欠发达国家筹集气候资金,实现碳中和转型和适应气候变化。
资金瓶颈一直制约着人类应对气候危机的行动。近年来,全球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灾害的成本持续上升,面临的资金缺口不断扩大。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COP29世界领导人气候行动峰会上表示:“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的)需求和资金之间的缺口可能达到每年3590亿美元。”
绿色金融是突破气候资金瓶颈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政策、工具和手段产生了重要成效。截至2024年6月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34.8万亿元,同比增长28.5%,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71万亿元。而且,绿色金融资金的67.7%,投向了气候减缓和气候适应项目。
碳减排支持工具“精准直达”
202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专门的碳减排支持工具,给予碳减排项目更加优惠的金融支持。碳减排支持工具是中国人民银行创设推出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旨在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以实现碳减排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激励这些金融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碳减排项目提供低息优惠贷款。在利率上,以往执行的是常规再贷款利率2.25%,碳减排支持工具利率为1.75%;提供的资金比以往绿色再贷款占比高,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体现出专项再贷款政策的优越性;更加强调绿色金融政策与实现的环境绩效之间的相关性,规定支持的项目必须减排效果显著。
碳减排支持工具主要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等领域。具体来说,清洁能源领域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源利用、抽水蓄能、氢能利用、地热能利用、海洋能利用、热泵、高效储能(包括电化学储能)、智能电网、大型风电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户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跨地区清洁电力输送系统、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等;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工业领域能效提升、新型电力系统改造等;碳减排技术领域主要包括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这些都是解决气候危机的核心关键项目。
碳减排支持工具强调投向上的精准性和直达性,提出满足“可操作、可计算、可验证”要求。它采取“先贷后借”直达机制——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提供碳减排贷款,要求贷款利率应与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后,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资金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则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金融机构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合格质押品,并需按季度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披露的数据,截至2024年6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5478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1万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达到3779.9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这些贷款主要集中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领域,特别是清洁能源领域占据了95%的资金投放。这为中国碳减排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清洁能源发展是碳减排的重要举措,但国内清洁能源成本仍然较高,行业利润较低,平均大约为6%。这种条件下,如果没有优惠利率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清洁能源在和传统化石能源的市场争夺中很难取胜。但是,中国的碳减排支持工具,通过给清洁能源领域投放1.75%利率的再贷款,极大降低了清洁能源的融资成本,帮助清洁能源实现了市场扩张。
“绿色债券”接轨国际标准
为激励金融机构给绿色低碳项目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2021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在已有的绿色信贷基础上,绿色债券也正式进入考核业务的覆盖范围;绿色贷款余额和绿色债券持有量在定量评价中权重相等;更重要的是,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当时业内就普遍认为,为了提升评价得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会积极配置绿债资产。
在武汉拍摄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时信息画面
需要说明的是,绿色金融评估结果可为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核准金融机构发债、发放再贷款、核定存款保险费率等差别化管理提供依据。评估结果较差的银行不仅存款保险费率较高,还会受到规模扩张、业务准入、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支持工具使用等多方面的限制。
此外,中国绿债标准正向双碳目标聚合,以引导更多绿色债券资金投向碳减排项目。为了通过运用绿色债券工具更好地引进国际资金来支持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中国绿债标准加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以更好地融入国际债券市场——具体来说,对国内绿色债券标准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增、删,进一步凸显其“气候”元素。
删除内容方面,2021年版绿色债券目录明确排除了煤炭清洁利用等化石能源项目。为适应中国以煤炭为主导的能源消费格局,2015年版绿色债券目录中允许使用化石燃料,将“煤炭清洁利用”纳入污染防治项目,并在清洁交通部分允许使用符合国Ⅴ汽油和国Ⅳ柴油标准的清洁燃油。然而,国际标准明确排除化石燃料的使用,《气候债券分类方案》在能源部分中拒绝任何情况下煤和石油的开采提取和产能项目,并在交通领域严格限制混合动力汽车的使用,甚至规定了化石燃料的运输比例。为了与国际接轨,2021年版绿色债券目录删除了化石能源相关项目,对绿色项目的规定更为严格,目的是激励国际绿色投资偏好者购买中国绿债。
新增内容方面,与2015年版相比,2021年版绿色债券目录增加了能效提升、可持续建筑、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建设等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内容,绿色项目向清洁化、系统化、全面化发展。
具体来说,在清洁性上,新版绿色债券目录强调能效提高和能源转型,将生物质能、核能和氢能等新兴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增加了新能源种类;在绿色交通领域,要求绿色船舶项目用天然气、电力、太阳能等代替化石能源;在可持续建筑领域,支持通过建筑设计降低建筑的能源需求,实现超低排放,并鼓励安装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在系统性上,新版绿色债券目录要求加强能源、交通等领域的系统化建设,提高不同经济单元的协调性。比如大力支持城市慢行系统、城乡公共交通系统;通过多能互补工程等能源调配项目提高供能系统综合能效、减少碳排放。
在全面性上,新版绿色债券目录同步推进碳减排和碳汇项目,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森林、绿地等增加碳吸纳的绿色项目,从减碳和吸碳两方面同步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截至2024年6月末,中国境内市场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74万亿元,存量规模2.04万亿元,其中80%投向了气候减缓或者气候适应领域。中国绿债的换手率也不断提升,从2017年的不到10%,至2023年的超过85%。绿色债券成交量和换手率的提高,均说明中国境内绿色债券的流动性增强,有利于进一步吸引更多绿色投资。
为进一步严格绿色债券信用评级和评估认证,防止“洗绿漂绿”行为,2023年7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指导》,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等因素对企业偿债能力、偿债意愿的影响纳入信用评级过程;对绿色债券信用评级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等作出明确界定,为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业务提供有力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管理,2023年3月24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自查报告参考文本》,督促机构全面自查,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行为。
为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促进国际国内绿债市场的交流,中国人民银行还完善了中外绿色金融标准互认机制。2023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重庆组织召开第一次中新绿色金融工作组会议,提出尝试在中国和新加坡发行双向互认的债券产品,建立绿债互融互通机制,推动建设绿色债券投融资双向快速通道等。会议的召开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两国绿色债券标准趋同,促进中新两国绿色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寻找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共同语言”
互联互通是全球化背景下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近年来,中国在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和互联互通上,进行了一系列成功的尝试。
2023年5月30日,由中国、欧盟等经济体共同发起的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分类工作组(TWG)启动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的第二阶段工作,重点是扩大《共同分类目录》的国家基础,拓宽涵盖的经济活动范围,并为更多国家和地区提供能力建设。
COP29期间,IPSF又发布了由中国、欧盟和新加坡共同编制的《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M-CGT)。对投资者而言,差异化的目录造成了投资困扰,投资者要面对不同的合规要求,这将增加跨境投资成本,甚至产生套利行为。例如,在某个国家被认定是绿色的活动可能在另一个国家得不到认可,或受到不同程度的审查,这可能会驱使投资流向标准更宽松的国家。
中国牵头编制的M-CGT,可以为绿色金融产品的识别,尤其是跨境融资中绿色资产的识别提供有效工具,进一步促进各国之间的绿色标准一致化、趋同化和兼容性,也有助于跨境绿色资本的流动,尤其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市场融资时降低成本。
绿色金融走向下一个发展高峰
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是中国绿色金融在支持气候减缓和气候适应方面主要的融资工具,目前融资金额已超过30万亿元,占我国气候融资资金的90%以上。与此同时,碳金融、混合金融等新型绿色金融工具,也在不断发展,在绿色金融资金中占比不断提升。
基于强制性碳交易市场和自愿性碳交易市场的碳金融,为减碳项目生态价值提供了现实的实现路径。而且碳金融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还可以刺激减碳技术创新,降低减碳成本。
以北京公交集团为例,该公司于2016年被纳入碳市场管理,积极推进低碳排放的电动车、天然气车替代高碳排放的柴油车。与2016年相比,公司2020年柴油消耗量下降近60%,碳排放强度下降11%以上。从2018年起,公司碳排放配额开始出现富余。2020年富余3.9万吨碳排放配额,获得市场收益270余万元,为绿色交通转型增加了项目收益。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开市,虽然截至今年11月累计成交额只有323亿元,换手率仅为3%,但这是因为目前中国碳交易市场仅有燃煤电厂一个行业,各企业减碳成本差异性太小。随着八大行业入场,各企业减碳成本差异性将极大增加,换手率也将随之提升,再加上碳金融工具的创新和开发,这一切将为中国气候减缓和气候适应项目带来更多的金融支持。
在自愿碳减排领域,2020年3月,国际民航组织第219届理事会审议确认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属于全球航空运输业碳中和方案及减排计划(CORSIA)合格减排项目。这标志着中国自愿碳减排市场产品走向了国际,开始与国际碳交易市场衔接和融合。
可以将这一事件解释为,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体系在理念、技术、标准和管理上已完全成熟,它对CCER开发及其金融衍生品市场是重大利好,也为中国碳市场发展提供了新的外部推动力量,对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和碳金融产生正面的影响。
今年11月11日,COP29首日,缔约方已就第六条第四款下的碳信用额度标准及其动态更新机制达成共识,该条款是全球各国正式开展碳交易的基础。在此背景下,中国碳交易市场必然会进入下一个发展高峰期。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