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家校沟通中的“无理认定成本”-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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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5/26 10:06:06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警惕家校沟通中的“无理认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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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沈奕斐副教授近日因一场直播连麦,被卷入了舆论风波。

  一位小学生家长在直播中向她咨询,称孩子在学校遭遇“校园霸凌”。沈奕斐请她举出比较严重的例子,家长提到两件事:一是自家孩子给同学分零食,但同学有好吃的没分给他;二是两个孩子拌嘴后,课间互相推搡了几下。沈奕斐听后判断,这更像儿童日常交往中的摩擦,并不构成欺凌,还提醒家长不要陷入极端的“受害者逻辑”,把正常的儿童社交冲突上纲上线。

  随后,这位家长对沈奕斐展开举报。沈奕斐称,自己被要求撰写情况说明、配合调查,正常工作受到影响。事件发酵后,不少教师转发、留言、点赞,字里行间有共鸣,也有无奈。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讨论,不只因为一位大学教师被举报,更因为它戳中了教育现场一个越来越普遍的问题:一些家长把孩子成长中的普通摩擦,主观想象成恶意伤害;把学校里的同伴冲突,武断认定是校园欺凌;把专业人士的不同判断,偏执理解为“不站在自己这边”。

  孩子受了委屈,家长心疼,这很正常。孩子被推搡,老师当然要关注;孩子在人际交往中不开心,家长也有权向学校了解情况。但关心不等于定性,担心不等于事实,情绪不等于证据。

  校园欺凌并不是一个“什么都能装”的筐。

  按照相关法规和教育部门的通常界定,学生欺凌一般强调几个基本要素: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在年龄、身体、人数等方面具有优势,主观上具有蓄意或恶意,行为上存在欺压、侮辱、伤害,结果上持续或多次造成身体、财产或精神损害。也就是说,校园欺凌要和学生之间正常嬉闹、偶发冲突、一般矛盾区别开来。

  如果一次没有回赠零食、一次口角推搡,都被直接贴上标签,不仅会稀释真正校园欺凌的严重性,也会让学校处理问题越来越难。

  真正的校园欺凌,必须坚决治理。长期辱骂、围堵、孤立、殴打、勒索、传播侮辱性信息,这些都不能被轻描淡写地说成“孩子打闹”。学校若发现苗头,不能和稀泥,更不能怕麻烦。该调查的调查,该制止的制止,该通知家长的通知家长,该启动处置程序的启动处置程序。

  但反过来,把所有不愉快都说成欺凌,也同样会伤害教育生态。

  孩子的社会化,本来就包括学习如何面对拒绝、误会、争执和边界。同学没有回赠零食,可能是不懂礼貌,也可能只是没有意识到;课间发生推搡,可能需要老师及时制止和引导,但并不必然意味着一方长期、蓄意、恶意地欺压另一方。

  教育的难处正在这里。学校既要保护孩子不受伤害,也要帮助孩子学会与人相处;老师既要处理冲突,也要分辨冲突性质;家长既要替孩子撑腰,也要避免把自己的焦虑投射到孩子身上。

  这件事中,真正值得警惕的是一种“无理认定成本”。

  所谓“无理认定成本”,就是事实尚未查清,家长已经先在心里完成定性;学校还在核实情况,家长已经认定老师失职;专业人士提出不同判断,家长不愿听、不接受,转而通过投诉、举报、施压,要求外界承认自己的判断。

  这种成本很高。

  它让老师花大量时间写说明、做解释、走流程;让学校不得不把本应用于教育、陪伴和沟通的精力,转移到应对投诉和风险防御上;也让真正需要关注的孩子问题,被裹进成人之间的对立和消耗中。

  曾有媒体报道,西南某基层教育局2024年1月至8月收到128条举报教师的信息,经调查仅7起基本属实,查实率不过5%。这组数字值得深思。畅通举报渠道,是为了保护学生、监督学校、纠正失范行为;但如果大量缺乏事实依据的举报也被一律纳入繁琐流程,最终消耗的,是基层教育治理的耐心和资源。

  更重要的是,这种无理认定会把孩子带入一种错误的世界观:凡是别人没有满足我,就是排斥我;凡是我受了委屈,就是别人欺负我;凡是老师没有完全按我的想法处理,就是不公正。

  这样的孩子,将来很难真正学会面对复杂关系。

  当然,强调家长不能偏执,并不是要求学校“少管事”,更不是让老师对孩子冲突视而不见。

  学校仍然要尽到自己的责任。

  孩子说被推搡了,老师不能一句“小孩子打闹”就敷衍过去;孩子长期被孤立、嘲笑、排挤,学校更不能视而不见。真正负责任的学校,不是一味息事宁人,也不是动辄把所有冲突上升为欺凌,而是有能力把事实查清,把边界讲明,把处理做实。

  家长需要理性,学校也需要担当。两者并不矛盾。

  好的家校关系,不是家长永远相信学校,也不是学校永远要求家长闭嘴,而是在事实基础上共同面对问题。家长提供情况,学校核查事实;老师说明判断,家长保留疑问;如果处理不当,可以继续沟通、申诉、复核。但这一切,都应建立在事实、证据和基本信任之上,而不是从一开始就把对方放在“有罪”的位置上。

  这起事件也提醒教育部门和学校,不能把“有举报”等同于“有问题”。

  举报是家长的权利,也是重要的监督渠道。问题不在于家长能不能举报,而在于教育部门和学校如何处理举报。对有事实依据的举报,要依法依规严肃调查;对明显缺乏事实依据、反复纠缠、以举报施压的情况,也要有基本的识别能力,不能简单把压力转嫁给教师,让教师反复“自证清白”。

  学校和教育部门需要建立更清晰的分级处置机制。

  涉及安全、体罚、欺凌、严重师德失范的举报,应快速启动调查;涉及一般误会、沟通不畅、儿童同伴摩擦的,应引导家校沟通、班主任介入、心理老师协助;对明显无事实依据、反复扩大化的举报,则应作出明确回应,不能让无理举报变成低成本的“情绪武器”。

  否则,教师会越来越不敢管,学校会越来越倾向于防御,家长会越来越习惯用举报代替沟通,孩子也会在成人的紧张对立中失去学习处理矛盾的机会。

  对家长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替孩子赢下每一次冲突,而是帮助孩子看清每一次冲突。有些事,是别人确实做错了,要勇敢说出来;有些事,是同伴关系中的普通摩擦,要学会表达、协商和修复;有些事,是自己感受到了委屈,但未必等于别人有恶意。这种分辨能力,正是成长的一部分。

  对学校来说,也不能因为害怕家长投诉,就一味息事宁人、模糊处理。越是敏感的问题,越要有清楚的记录、规范的流程、耐心的沟通。该保护的孩子要保护,该教育的孩子要教育,该解释的边界要解释清楚。只有学校把事实工作做扎实,家长才更容易放下猜疑。

  校园不是无菌室,孩子成长也不是一路顺风。拒绝、争执、推搡、误会,都可能发生。教育的价值,不是把所有摩擦都消灭掉,而是在摩擦中教会孩子分寸、规则、尊重和自我保护。

  别把孩子的每一次不顺,都想象成被欺负;也别让老师和学校在无休止的防御中失去教育的勇气。

  真正保护孩子,不是替孩子把世界简化成“我方受害、对方有错”,而是家长、学校、老师一起,帮孩子学会面对真实世界。

  事实多一点,想象少一点;沟通多一点,对立少一点;责任多一点,消耗少一点,教育才能回到应有的样子。(郑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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