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9月30日电(记者董宝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30日发布4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2026年4月,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在对辖区一家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开展现场核查时,发现该机构出具的一份废水检测报告存在操作不规范问题,涉嫌违反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技术规范。经查,该机构在废水总氮指标监测分析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国家监测技术标准,违规开展数据核算等操作,不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导致监测数据失真,无法真实、准确反映污水排放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其规范开展监测服务,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5年7月,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部门检查时发现讷河市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机动车尾气检测过程中,多台车辆检测时存在肉眼可见黑烟,且车辆检测过程中尾气探头脱落仍继续检测。该机构存在违规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2026年4月,根据上级部门推送的机动车检测机构问题线索,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开展调查。经调阅检车视频查实,多台柴油车检测时仍存在肉眼可见黑烟、明显蓝烟情况,该检测机构仍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再次对其进行查处。依据相关规定,该企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向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该案件线索及相关案卷材料,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吊销该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资格,实现“环保处罚+资质吊销”跨部门联合惩戒。
2026年4月,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大庆某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的采样行为不符合相关规范,导致监测数据失真。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依法对该企业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相关规定,大庆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严格遵守规范和标准,结合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企业违法次数等因素,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6年5月,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肇东市某机动车检测站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报告存在异常。经核查,该检测站存在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该检测站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